为认真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贯彻“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培养学生的锻炼习惯,锤炼学生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发展。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并于每年校田径运动会上对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
一、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时间
按学年进行评比,每年9月份至第二年8月份。
二、评比项目及办法
(一)评比项目
1、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每年10月份向体育协会办公室(公体部办公室)报送阳光体育活动开展计划。
2、各二级学院每年须开展3个以上(含3个)比赛项目(其中1项必须是以田径为主的院运动会,且3个项目都要有3个年级以上的学生参与),并附竞赛规程、报名表、成绩册、相关照片以及比赛综述等。
3、各二级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9号)精神,积极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自觉的利用“运动世界校园“APP跑步平台的”计分跑”模式进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落到实处。
4、各二级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成绩及组织情况。
(二)评比办法: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基准分为1000分,根据评比项目从基准分中减相应的分值后,即为各二级学院的总得分,得分高者列前。参照近两年分数,对于进步明显(按进步幅度排名)的学院给予进步奖,成绩量化评比坚持学期汇总、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
1、各二级学院每年须开展3个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比赛项目并附完整材料,如附上的材料缺一个或不完整扣20分,满分为300分。
2、各二级学院上一年度学生体质测试合格率按3倍分再乘100计入总分,满分为300分。
3、各二级学院上一年度毕业班体质测试的合格率再乘100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
4、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参加本年度组织学生体质测试的出勤率再乘100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
5、课外锻炼分数的评定
为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落到实处,将课外”校园阳光行”锻炼纳入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评选的成绩,满分为200分。以二级学院的学生在”计分跑”模式上锻炼有效次数的人均数进行排名,一学期完成排名一次,评分如下表:
学期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第十六名 |
上学期 | 100分 | 95分 | 90分 | 85--25分 |
下学期 | 100分 | 95分 | 90分 | 85--25分 |
备注:排名以运动世界校园版APP网络平台管理系统提供的为准。
三、奖励办法
本次先进单位评比分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步奖3名(已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不重复)并按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分别进行奖励,并发给奖匾。
四、其它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者,取消二级学院参评本学年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资格。
1、二级学院未参加本学年校运会所有比赛项目及未遵守单项的赛风赛纪要求。
2、在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有舞弊现象。
3、二级学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未达到85%以上。
4、二级学院实施《校园阳光行》学生舞弊率达到5%以上者。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每年校田径运动会前两周。
(三)闽台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二级学院,在评选条件中“要有三个年级以上的学生参与”只要求有两个年级学生参与。
(四)评选的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校体育协会办公室(公体部办公室电话:83761501)联系。
taptap点点入口体育协会
2023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