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现将报考我校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联系研招办申请复核。我校研招办电话:0591-83760467。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初试总分 加分分值 | 加分项说明 |
张海明 | 103955001100049 | 工商管理 | 10分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张磊 | 103955004100735 | 新闻与传播 | 10分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taptap点点入口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3日